700元押金只退100元,济南市民租房遇房屋托管公司“倒闭”
2023-08-30 23:05:25来源: 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近日,市民李明向记者反映,他与房屋托管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房屋到期后如期退房。但是在退押金时,却被公司以“破产”为由拒退全款。18日,记者探访托管公司办公地,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资料图片)
700元押金只退100元
房屋托管公司自称“破产”
李明回忆,去年7月,他与一家房屋托管公司“鑫荣有家”(济南鑫荣有家房地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租住徐家庄小区某间合租房,并缴纳押金700元。合同里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李明称自己并没有违约行为。今年7月,房屋到期,他向鑫荣有家工作人员提出退租并索要押金700元,工作人员告知8月15日会有财务联络李明。但是,直到16日,李明仍未收到任何退款,当他拨打财务电话时,对方却表示,“鑫荣有家已经倒闭了,现在就能退100块钱”。
李明称,他的经历不是个例,“徐家庄小区很多房源都是托管给鑫荣有家公司的,我们有个小区维权群,被坑押金的有几十个。我在群里吐槽后,很多人都在回应。”
鑫荣有家工作人员声称公司倒闭维权群内聊天记录租客小雨今年5月与鑫荣有家签订为期3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押金650元。到期后,她联络鑫荣有家工作人员退还押金,对方同样以公司倒闭的理由拒退全款,称“能接受退100元找我,接受不了就去起诉老板吧”。之后,她尝试拨打12345和12315,两部门表示可帮助调解,但都被鑫荣有家拒绝。公安部门则告诉她这属于民事纠纷,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建议她起诉托管公司。
“起诉流程漫长,费时耗力,所以我又试了试其它方法举报。”小雨说,她又尝试从税务、房屋隔断、非法经营等方面,分别向对口部门进行举报,但由于无法提供直接证据,以失败告终。
租客董心说,去年3月她与鑫荣有家签约一年,押金为950元。今年3月5日,合约到期,她将房屋图片及视频发与房管确认,房管并无异议,告知她需等十个工作日方能退还押金。3月16日,董心微信联系房管及财务,均无回复。当月20日,她对鑫荣有家提起诉讼,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8月,她拿到了需鑫荣有家全额退还押金的判决书,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截至发稿,鑫荣有家仍未还款。
租客起诉鑫荣有家的诉状其实早在签约前,李明也对托管公司多有纠纷的状况有所耳闻。“整租比较贵,想住合租房的话,合租房源又多数流到了托管公司手里,也只能和托管公司打交道了。”
天眼查“鑫荣有家有家”诉讼状况探访托管公司办公地
已经“人去楼空”
李明称,今年3月,他的一个朋友与鑫荣有家续约时,发现签约对象“摇身一变”,成为了济南汇民房地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民公司)。记者在企查查发现,2017年至2021年,济南以鑫荣有家之名开设的房屋托管公司共有1家总公司和4家分公司,分公司分属于历下区、槐荫区和高新区,皆已注销,仅总公司存续,5家公司法人各不相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则显示,鑫荣有家与汇民公司均为在营企业,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8月18日,记者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标注的公司地址来到了鑫荣有家原办公地址,鑫苑鑫中心4号楼的一间办公室,只见大门紧闭,门上张贴着一张物业缴费单。记者多次拨打企查查上的鑫荣有家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
鑫荣有家办公地点未开门鑫荣有家办公地点的物业缴费单记者在企查查上搜索发现,汇民公司与鑫荣有家同处一栋楼。记者来到汇民公司时,看到同样无人办公。随后,记者以租房为由,拨通在租房平台上搜到的一个汇民公司电话。“你去‘金鼎公寓’(济南金鼎公寓有限公司)吧,他们跟我们是一家的,房源都是一样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
企查查显示,济南汇民房地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济南金鼎公寓有限公司均成立于 2023 年3 月17日,注册资本皆为十万元,由同样的两个股东持股。有租客向记者提供了自己与鑫荣有家的租赁合同,合同显示,鑫荣有家的经济执业人员为张某,与汇民股东、金鼎法人同名。
根据汇民公司的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记者前往位于鑫苑鑫中心A座的金鼎公寓的办公区,这里设有两个玻璃隔间,十余名员工在电脑前忙碌着。听记者称想要租房,金鼎公寓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汇民和我们是一个公司的不同门店,公司在这里、奥体还有槐荫都有分店。而提及鑫荣有家,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个公司已经被收购了,听说口碑不太好。我今年年初来的,才工作了两三个月,具体的不太清楚。”
律师:
租客可以依法维权
对于租客的遭遇,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经纬表示,房屋托管公司克扣押金的情况现在比较常见,租客可以依法维权。“如果公司不同意私下支付,那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公司,要求对其进行查处;也可以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又可以分两种情况,如果公司确已破产,那么只能向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申报押金债权;如果破产只是拖欠押金的借口,那么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押金,并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公司及法人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租客的权益又应当如何保障?王经纬表示,此时法院会采取救济措施,将公司列为失信,将公司法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其高消费。
“由于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上位法保护,房屋租赁并未设立专门的制度规范。”王经纬介绍说。因此,他建议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擦亮眼睛”,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审查签约对象的资信状况,包括公司涉诉情况、注册资本侧的认缴情况及实缴情况等等,尽可能找大平台或房东直租,减少租房的“中间环节”。(应受访者要求,本文人物除律师外皆为化名)
(来源:齐鲁壹点)